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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00000000125815N/2022-02314主题分类 热点信件答复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有效性 
标题 出租房屋如何缴纳房产税?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2年5月16日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出租房屋如何缴纳房产税?
发布时间:2022-05-16 10:0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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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日期:  2022年5月16日 回复日期:  2022年5月16日
来信标题: 出租房屋如何缴纳房产税?
受理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来信内容: 出租房屋如何缴纳房产税?
处理情况: 出租的房产,按照房产租金收入乘以年税率12%,计算缴纳房产税。但对个人将自有居住用房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按4%税率征收房产税。
依据:1.《关于修改《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细则》的通知》(津政发〔1999〕43号)第六条规定:“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事业单位出租的房产,个人自有出租的房产及房地产管理部门经营的房产(公产、代管产、托管产等),均应按房屋租金收入计征。
第八条规定:房产税的税率,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年税率为12%。”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规定:“二、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税收政策
(三)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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