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00000000125815N/2024-05049 | 主题分类 | 热点信件答复 | 发文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 有效性 | | 标题 | 居民企业(查账征收)申报企业所得税年报时发现预填的数据与实际数据存在差异,应当如何修改? | 发文字号 | | 发布时间 | 2024年5月22日 | 关键词 | | 废止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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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企业(查账征收)申报企业所得税年报时发现预填的数据与实际数据存在差异,应当如何修改?
发布时间:2024-05-22 15:2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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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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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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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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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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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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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企业(查账征收)申报企业所得税年报时发现预填的数据与实际数据存在差异,应当如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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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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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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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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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企业(查账征收)申报企业所得税年报时发现预填的数据与实际数据存在差异,应当如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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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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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自动获取同一所属期的财务报表利润表“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资产处置收益”,预填到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单对应行,如与公司实际数据存在差异可对预填数据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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