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00000000125815N/2025-00869 | 主题分类 | 热点信件答复 | 发文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 有效性 | | 标题 | 我年中接受了单位的培训,取得了结业证书,能不能享受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 发文字号 | | 发布时间 | 2025年6月4日 | 关键词 | | 废止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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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年中接受了单位的培训,取得了结业证书,能不能享受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发布时间:2025-06-04 09:2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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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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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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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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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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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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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年中接受了单位的培训,取得了结业证书,能不能享受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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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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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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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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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年中接受了单位的培训,取得了结业证书,能不能享受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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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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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策规定,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取得的资格证书应当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范围之内;二是应当在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当年扣除;三是扣除标准为每年3600元定额扣除,与取得证书的数量无关。
具体到您提到的问题,需要先查看您单位组织培训取得的证书是否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范围之内,如取得的证书在该目录内,您在取得证书的当年,可以享受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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