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00000000125815N/2025-00870 | 主题分类 | 热点信件答复 | 发文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 有效性 | | 标题 | 纳税人在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异议申诉流程是什么? | 发文字号 | | 发布时间 | 2025年6月4日 | 关键词 | | 废止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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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在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异议申诉流程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5-06-04 09:2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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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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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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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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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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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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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在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异议申诉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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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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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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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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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在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异议申诉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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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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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对扣缴义务人申报的综合所得等信息有异议的,应当先行与扣缴义务人核实确认。确有错误且扣缴义务人拒不更正的,或者存在身份被冒用等情况无法与扣缴义务人取得联系的,纳税人可以通过个税APP、网站等向税务机关发起申诉。
文件依据:根据《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7号)第十三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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