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00000000125815N/2025-00941 | 主题分类 | 热点信件答复 | 发文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 有效性 | | 标题 | 外省来津纳税人如未选择跨区域涉税事项自动报验登记,需自行报验的,如何通过天津市电子税务局进行操作? | 发文字号 | | 发布时间 | 2025年6月10日 | 关键词 | | 废止时间 | |
|
外省来津纳税人如未选择跨区域涉税事项自动报验登记,需自行报验的,如何通过天津市电子税务局进行操作?
发布时间:2025-06-10 10:2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字号:[大][中][小] 打印本页 下载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来信日期:
|
2025年6月10日
|
回复日期:
|
2025年6月10日
|
来信标题:
|
外省来津纳税人如未选择跨区域涉税事项自动报验登记,需自行报验的,如何通过天津市电子税务局进行操作?
|
受理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
来信内容:
|
外省来津纳税人如未选择跨区域涉税事项自动报验登记,需自行报验的,如何通过天津市电子税务局进行操作?
|
处理情况:
|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中的“跨区域涉税事项联系人“以自然人身份登录天津市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我要办税】一【综合信息报告】一【税源信息报告】一【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登记】功能菜单进入功能。
进入功能界面可进行条件查询,根据纳税人识别号、跨区域涉税事项管理编号查询到相应数据。
查询条件后,点击对应项目中的【报验登记】,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