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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00000000125815N/2025-01237主题分类 热点信件答复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有效性 
标题 公司已按规定享受了其他优惠政策,还可以同时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吗?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5年8月15日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公司已按规定享受了其他优惠政策,还可以同时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吗?
发布时间:2025-08-15 09:5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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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日期:  2025年8月15日 回复日期:  2025年8月15日
来信标题:  公司已按规定享受了其他优惠政策,还可以同时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吗?
受理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来信内容: 公司已按规定享受了其他优惠政策,还可以同时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吗?
处理情况: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在享受优惠的顺序上,“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是在享受其他优惠基础上的再享受。
原来适用比例减免或定额减免的,“六税两费”减免额计算的基数是应纳税额减除原有减免税额后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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