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繁体
|
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
|
天津市人民政府
抖音
客户端
微博
微信
本站热词:
增值税
消费税
小微企业
首 页
信 息 公 开
新 闻 动 态
政 策 文 件
纳 税 服 务
互 动 交 流
首页
>
互动交流
>
热点信件答复
索引号
11100000000125815N/2025-01381
主题分类
热点信件答复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有效性
标题
企业申报“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时,需要向税务机关提交什么资料?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5年9月16日
关键词
废止时间
企业申报“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时,需要向税务机关提交什么资料?
发布时间:2025-09-16 15:2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字号:[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下载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来信日期:
2025年9月16日
回复日期:
2025年9月16日
来信标题:
企业申报“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时,需要向税务机关提交什么资料?
受理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来信内容:
企业申报“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时,需要向税务机关提交什么资料?
处理情况:
该减免优惠实行自行申报享受方式,相关资料留存备查,除申报表单外,不需额外提交资料。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声明
|
网站管理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民主道16号 邮编:300010 税费咨询电话:022-12366 传真:022-24465601
网站标识码:bm29020004
津公网安备 12010502100107号
ICP备案序号:
津ICP备05004207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