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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00000000125815N/2025-01531主题分类 热点信件答复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有效性 
标题 2025年用人单位申报缴纳2024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3日
关键词 废止时间 
2025年用人单位申报缴纳2024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发布时间:2025-10-23 09:5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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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日期:  2025年10月23日 回复日期:  2025年10月23日
来信标题:  2025年用人单位申报缴纳2024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受理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来信内容: 2025年用人单位申报缴纳2024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处理情况: 用人单位向办理税务登记或扣缴税款登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2024年度保障金的时限为2025年9月25日至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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