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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00000000125815N/2026-01173主题分类 热点信件答复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有效性 
标题 我用贷款买了一套房,由于工作需要将该房屋贷款还清后置换了另一套房,第二套房贷银行依旧给我的是首套房贷款利率,第一套房时我没享受过贷款利息政策,那么第二套房贷利息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政策吗?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6年7月20日
关键词 废止时间 
我用贷款买了一套房,由于工作需要将该房屋贷款还清后置换了另一套房,第二套房贷银行依旧给我的是首套房贷款利率,第一套房时我没享受过贷款利息政策,那么第二套房贷利息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政策吗?
发布时间:2026-07-20 14:3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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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日期:  2026年7月20日 回复日期:  2026年7月20日
来信标题:  我用贷款买了一套房,由于工作需要将该房屋贷款还清后置换了另一套房,第二套房贷银行依旧给我的是首套房贷款利率,第一套房时我没享受过贷款利息政策,那么第二套房贷利息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政策吗?
受理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来信内容: 我用贷款买了一套房,由于工作需要将该房屋贷款还清后置换了另一套房,第二套房贷银行依旧给我的是首套房贷款利率,第一套房时我没享受过贷款利息政策,那么第二套房贷利息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政策吗?
处理情况: 可以。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如果纳税人没有申报过住房贷款利息扣除,那么其按照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购买的第二套住房,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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