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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00000000125815N/2026-01265主题分类 热点信件答复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有效性 
标题 纯电动乘用车、燃料电池乘用车是否需要缴纳车船税?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6年8月10日
关键词 废止时间 
纯电动乘用车、燃料电池乘用车是否需要缴纳车船税?
发布时间:2026-08-10 15:5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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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日期:  2026年8月10日 回复日期:  2026年8月10日
来信标题:  纯电动乘用车、燃料电池乘用车是否需要缴纳车船税?
受理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来信内容: 纯电动乘用车、燃料电池乘用车是否需要缴纳车船税?
处理情况: 纯电动乘用车、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车船税。
文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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