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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税收统计调查数据采集 【事项描述(申请条件)】 被调查企业向税务机关提供税收、财务、经营等第一手数据,为国家推进税制改革和研究制定财税政策提供重要依据。税收统计调查企业认定后需要定期向税务机关报送税收统计调查数据。 【办理资料】
【办理地点(受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场所)。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流程】 工作时间,具体可拨打12366查询。 【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的,税务机关受理后即时办结。 【办理结果】 办理结束后,向纳税人进行反馈。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网站或拨打12366查询。 【纳税人注意事项】 1. 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 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税收调查企业数据采集是指税收调查企业认定后需要定期向税务机关报送税收调查数据,反映分户基本信息。 4. 企业集团数据采集是指经认定为企业集团的纳税人需要每年定期向税务机关报送企业集团及其成员单位税收调查数据。 5. 成品油消费税涉税信息采集是指每年度 5 月底之前,主管税务机关应就成品油消费税税目采集消费税纳税人信息和消费税货物信息,便于总局对全国消费税涉税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和供各级国家税务局做消费税纳税评估、税收核查等应用,以便及时掌握消费税税源变化情况,评估分析消费税税收政策执行效应,为消费税税收政策调整提供数据支持。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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