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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税收统计调查数据采集 【申请条件】 被调查企业向税务机关提供税收、财务、经营等第一手数据,为国家推进税制改革和研究制定财税政策提供重要依据。税收统计调查企业认定后需要定期向税务机关报送税收统计调查数据。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办理材料】
【办理地点】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网站查询。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即时办结 【联系电话】 022-12366。 【办理流程】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税收调查企业数据采集是指税收调查企业认定后需要定期向税务机关报送税收调查数据,反映分户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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