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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页 > 办税指南 > 社会保险费及非税收入业务办理指南 > 社会保险费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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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社保费缴费记录开具 【申请条件】 用人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已经完成社保费的缴纳,申请打印纸质社保费缴纳记录。 【办理材料】 1.单位社保费缴费记录开具:
2.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缴费记录开具
3.城乡居民社保费缴费记录开具
【办理地点】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网站查询。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即时办结 【联系电话】 022-12366。 【办理流程】
【注意事项】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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