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电话咨询
【事项描述(申请条件)】
纳税(缴费)人通过拨打税务机关对外公开的咨询电话提出涉税(费)咨询需求,税务机关为其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办理资料】
电话咨询无需提供材料。
【办理地点(受理机构)】
拨打全国统一的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及税务机关对外公开的其他服务电话。
【收费标准】
税务机关对咨询业务不收取费用
【办理流程】
【办理时间】
工作时间,具体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网站或拨打12366查询。
【办理时限】
1.能即时答复的即时答复。
2.不能即时答复的按规定时限回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也可拨打12366查询。
【办理结果】
提供咨询服务时应耐心听取纳税(缴费)人的提问,判断其是否属于涉税(费)咨询服务受理范围。属于咨询受理范围的,认真做好解答工作;不属于咨询受理范围的,主动告知纳税(缴费)人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尽量进行引导。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电话咨询的答复仅供参考,具体以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
2.税务机关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七条 税务机关应当广泛宣传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普及纳税知识,无偿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