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网络咨询
【事项描述(申请条件)】
纳税(缴费)人通过互联网提出涉税(费)咨询需求,税务机关为其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办理资料】
网络咨询无需提供材料。
【办理地点(受理机构)】
1.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 12366 纳税服务平台(https://12366.chinatax.gov.cn)网页端或 WAP 端、“12366 纳税服务”APP、微信和支付宝“12366 智能咨询” 小程序获取服务。
2.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电子税务局https://etax.tianjin.chinatax.gov.cn/apps/view/login.html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流程】
【办理时间】
无
【办理时限】
1.智能咨询:即时办结。
2.在线咨询:能即时答复的即时答复,不能即时答复的按规定时限回复。
3.网上留言咨询:非即时办结,具体时限按规定执行。
【办理结果】
提供咨询服务时应耐心听取纳税(缴费)人的提问,属于咨询受理范围的, 认真做好解答工作;不属于咨询受理范围的,主动告知纳税(缴费)人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尽量进行引导。
答复网上留言咨询时,发现问题表述不清的,应告知纳税(缴费)人将问题表述完整或指引其采用其他方式咨询。已注明电话联系方式的,可通过 12366 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及税务机关对外公开的其他服务电话回呼,但同时仍需留言答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也可拨打12366查询。
【注意事项】
1.网络咨询的答复仅供参考,具体以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
2.税务机关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七条 税务机关应当广泛宣传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普及纳税知识,无偿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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