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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网络咨询 【申请条件】 纳税(缴费)人通过互联网提出涉税(费)咨询需求,税务机关为其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条 【办理材料】 网络咨询无需提供材料。 【办理地点】 可通过征纳互动、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https://12366.chinatax.gov.cn)网页端或WAP端、“12366纳税服务”APP、微信和支付宝“12366智能咨询”小程序获取服务。 【办理机构】 天津市税务局各级纳税服务部门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1.智能咨询:即时办结。 2.在线咨询:能即时答复的即时答复,不能即时答复的按规定时限回复。 3.网上留言咨询:非即时办结,具体时限按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 无 【办理流程】
【纳税(缴费)人注意事项】 网络咨询的答复仅供参考,具体以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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