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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面对面咨询 【申请条件】 纳税(缴费)人提出面对面涉税(费)咨询需求,税务机关为其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条 【办理材料】 面对面咨询无需提供材料。 【办理地点】 纳税(缴费)人可到各区税务机关进行面对面咨询。 【办理机构】 各区税务机关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1.能即时答复的即时答复。 2.不能即时答复的按规定时限回复。 【联系电话】 022-12366 【办理流程】
【纳税(缴费)人注意事项】 面对面咨询的答复仅供参考,具体以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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