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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00000000125815N/2019-00678主题分类 扫黑除恶动态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有效性 
标题 【扫黑除恶】借款之后噩梦开始 公安津南分局重拳捣毁一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涉恶犯罪团伙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19-04-07
关键词 废止时间 
【扫黑除恶】借款之后噩梦开始 公安津南分局重拳捣毁一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涉恶犯罪团伙
发布时间:2019-04-07 15:02  来源:天津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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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沙某因为生意需要,几年前从朋友的小额贷款公司借款230万元。沙某没有想到,借款后不仅他在规定期限内归还的款项不算数,还要再还更多的本金和利息,并因此遭遇了非法拘禁和敲诈勒索。无奈之下,沙某只能报警求助。公安津南分局将这一涉嫌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的涉恶犯罪团伙抓获归案。

        2018年10月,在滨海新区做家具生意的男子沙某报警称,2016年,津南区葛沽镇的男子宋某、潘某等人,以沙某不归还借款为由,多次对其进行非法拘禁和敲诈勒索。公安津南分局接到报警后高度重视,立即对案件进行调查。由于发案较早,再加上沙某提供的在场证人都不在本地,给案件侦办带来一定难度。办案民警通过查银行流水、走访证人等多种方法固定证据、调查案情。
        经工作,民警了解到,2014年底,沙某因生意需要,通过之前的合作伙伴宋某,从潘某的小额贷款公司借了230万元,并在借款合同上签了名。其后,沙某按照合同规定,在三个月内还清了230万本金和利息。按理说,还钱后宋某和潘某应该把借款合同和借条当场销毁或者还给沙某,但是宋某和潘某却根本就没提合同的事。在沙某的追问下,宋某说他们已经把相关材料销毁,当时沙某也就没当回事儿。之后,双方因为合伙做生意,还有过一些资金往来。可是到了2016年秋天,对方突然提出要沙某还钱,拿出的竟然是2014年沙某借款230万的借条,沙某当然不会接受,从此,沙某不断被非法拘禁噩梦般的经历就开始了。
        沙某先后被宋某、潘某等人非法拘禁四次。第一次和第二次都发生在2016年9月,第一次持续29小时,第二次持续48小时。第三次发生在2016年10月,持续15天,其间宋某等人还多次去沙某家里闹事,威胁沙某的家人和孩子,最后经过协商,沙某选择屈从,家人给了潘某330万。沙某以为事情就这样结束了,没想到没过多久,第四次非法拘禁又来了。由于沙某的家人把330万给了潘某,宋某并没有得到钱很生气,就把气全撒到了沙某身上,这次非法拘禁长达29天,最后沙某在朋友的帮助下报警才脱离宋某等人的控制。
        公安津南分局在经过一系列侦查、掌握大量证据后,于2018年12月14日将犯罪嫌疑人宋某、潘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抓获。经审讯,宋某交代,他以前和沙某一起做家具生意,生意不景气,宋某选择退出,并和潘某在葛沽镇开了一家小额贷款公司,这家公司并没有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在了解到沙某需要资金周转后,他们就开始了一系列犯罪行为。目前,该案件已经进入审查起诉阶段,等待宋某、潘某团伙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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