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00000000125815N/2019-00676 | 主题分类 | 扫黑除恶动态 | 发文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 有效性 | | 标题 | 【扫黑除恶】专找酒驾者“碰瓷儿” 敲诈勒索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在滨海落网 | 发文字号 | | 发布时间 | 2019-04-06 | 关键词 | | 废止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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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找酒驾者“碰瓷儿” 敲诈勒索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在滨海落网
发布时间:2019-04-06 15:01 来源:天津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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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驾驶人在饭店内推杯换盏、酒足饭饱之后,出来还要开车上路,殊不知自己已经成为犯罪团伙的“下手”目标。滨海新区公安局打掉了这一专门找酒驾驾驶人“碰瓷儿”的恶势力犯罪团伙。
2017年7月,滨海新区公安局板厂路派出所在侦查一起盗窃案件时发现一条线索,一伙流窜到本市的外地人每天都聚集在一起,夜间驾驶车辆连续多日故意与其他车辆发生轻微碰撞,进而获取赔偿,整个过程疑点颇多。
滨海新区公安局办案民警针对这伙人员每天的行踪展开调查,很快查明了其具体犯罪手法。该团伙有陈某、王某某、孙某三名固定成员。每天20时至22时之间,他们会在饭店门口蹲守,其中一人先下车进饭店转一圈,看看哪些人在喝酒,并记住其体貌特征。如果其中有人离开时酒后驾车,他们就会开车跟随,然后故意与其车辆发生轻微碰撞,再以不私了就报警的方式威胁驾驶员索要赔偿,酒驾驾驶人往往都会按照这一团伙的要求掏钱了事。
案件调查过程中,由于有的受害人担心其会因为酒驾被追究责任,不愿意配合警方工作。民警通过细致分析研判和广泛走访,获取了大量证据,串并破获了三起案件。2017年7月17日和20日,犯罪嫌疑人陈某伙同王某某、孙某经预谋,驾驶一辆黑色奔驰轿车跟踪酒后驾驶汽车的受害人,分别窜至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永明路开元里路段、胜利街与兴华路交口、港东三道与海景大道交口处,由陈某驾车用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手段,“碰瓷儿”敲诈勒索酒后驾驶汽车的姚某、赵某、芦某某,三次作案共获利42000元。获利后三人将赃款分发挥霍。2017年8月16日,陈某、王某某被抓获,2018年6月11日孙某被抓获。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陈某、王某某、孙某对以“碰瓷儿”方法多次对酒驾驾驶人进行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日前,滨海新区人民法院经依法审理以敲诈勒索罪对三人判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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