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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00000000125815N/2025-00881主题分类 媒体报道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有效性 
标题 中国青年报:全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成效初显 重点调控领域取用水量下降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5年6月5日
关键词 废止时间 
中国青年报:全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成效初显 重点调控领域取用水量下降
发布时间:2025-06-05 14:12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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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24年12月1日起,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2025年一季度是全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后首个完整的季度征期。记者今天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水资源税首季征期运行平稳,改革效应初步显现,重点调控领域取用水量逐步下降。

       数据显示,一季度,全国共实现水资源税收入104亿元,其中新试点的21个省份收入43.5亿元,剔除水力发电季节性因素和农业用水按年申报因素,较2024年季均水资源费收入增长16.4%;新试点地区水资源税申报户数达到8.7万户,较2024年水资源费缴费户数增加1.3万户,增幅18%。总体来看,水资源费改税在基本没有增加终端正常生活生产用水负担的同时,增强了居民和企业节约用水意识,社会反映良好。

       重点调控领域取用水量在逐步下降。为推动普遍存在的地下水超采和污染问题的解决,水资源税特别设置地下水税额标准高于地表水,促进企业合理调整用水结构,减少取用地下水。同时,对耗水量大且浪费现象严重的高尔夫球场、滑雪场、洗车等特种取用水设置了更高的税额标准,倒逼节约用水。据统计,首季征期新试点地区地下水、特种行业取用水量分别较去年季均下降15.4%和41.5%。

       同时,城镇公共供水企业税负也有合理下降。为减轻城镇公共供水企业负担,此次改革在取水环节考虑其合理损耗因素,允许在计算取水量时予以扣除;在售水环节将其缴纳的水资源税在终端综合水价中单列,并在增值税计税依据中扣除。据统计,首季征期新试点地区城镇公共供水企业较去年季均税负下降8.7%。

       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持续加强与财政、水利部门的协作,进一步提升纳税人办税便利度,确保改革举措落地见效,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推动我国经济社会绿色转型。

       (记者:贾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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