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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实施后,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在市、区两级税务机关建设多个“多功能税务行政复议工作室”,通过加强法律等专业人才配备、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强化涉税行政复议的调解和应对处理等工作。 据了解,该局设立的行政复议工作室中配备录音电话、执法记录仪、复印扫描设备等多种设备。工作室具有复议申请人接待、音视频举证摄录、召开复议听证会议、组织复议调解活动、查阅和复制涉案材料等多种功能。 为加强行政复议的应对工作,妥善处理涉税争议,及时定分止争,该局制定《天津市税务局行政复议调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明确行政复议调解相关岗位职责,细化相关流程和操作规范,通过完善行政复议调解工作制度,对其实施全流程管理,进一步对行政复议调解工作进行规范。 妥善处理涉税争议,定分止争的核心在“人”,行政复议调解工作要求相关人员不仅熟练掌握运用税收法律法规,而且要善于与行政相对人沟通交流。为增强法制部门和行政复议工作室工作人员的业务素养,天津市税务局将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列入税务干部“学法清单”,多次举办行政复议法修订重点内容培训会,并通过抽调各区税务局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到市局复议机构“以干代训”、组织税务行政复议“实战讲堂”等举措,助力税务干部提升专业能力。 与此同时,该局推动组建以税务行政复议工作人员为核心力量,各业务条线骨干参加的行政复议调解专家团队,并确定跨部门专家团队介入制度。在日常工作中,如遇到专业性较强的、业务较为复杂的税费复议案件,跨部门专家团队将及时介入,与调解人员共同开展工作,以提高相关争议案件调解工作效率。 天津市税务局政策法规处有关负责人表示,行政复议工作室建立后,将在涉税争议处理和行政复议调解方面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在接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可快速响应申请人诉求,及时介入开展调解等工作;在行政复议审理程序中,经审查发现行政执法行为存在不当之处的,可督促被申请人通过自行纠正的方式及时化解争议;在行政复议决定出具后,工作室人员可结合行政相对人需求开展释法说理工作,通过说透法理、讲明情理,在普法的同时,使行政相对人心平气和地接受相关决定,有效提升税法遵从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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