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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市医保局关于暂停办理有关社会保险费业务的通告
津人社办发【2025】18号
发布时间:2025-06-27 14:3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和平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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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税务局、医疗保障局,有关单位:
       为优化社会保险经办及征收服务,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市医保局将于2025年6月27日17时至2025年6月28日12时,统一实施三部门相关信息系统停机升级。停机期间将在各类公共服务渠道暂停办理部分人力社保、社会保险费征收、医疗保障等业务。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人社部门业务办理安排
       停机期间暂停办理用人单位及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参保登记以及职工特殊缴费核定、职工退费申请、跨省异地转移接续、信息变更、证明查询、工伤和失业保险待遇、灵活就业社保补贴、退休增减变动等业务。
       二、医保部门业务办理安排
       停机期间暂停办理用人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登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职工特殊缴费核定、职工退费申请、个人账户清算、跨省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三、税务部门业务办理安排
       停机期间暂停办理用人单位、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城乡居民的申报、缴费、退费业务。
       特此通告。

 

市人社局  市税务局  市医保局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