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繁体 | 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 | 天津市人民政府 
  抖音   客户端   微博   微信
首   页 信 息 公 开 工 作 动 态 通 知 公 告 办 税 厅 所 联 系 方 式
  首页 > 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和平区税务局劝业场税务所关于送达和津能源(天津)有限公司《社会保险费履行义务催告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08 15:2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和平区税务局
字号:[][][]  打印本页 下载

和津能源(天津)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120101MAC82TQ602)

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社会保险费履行义务催告书》(津和税劝费催〔2025〕04),文书内容见附件。

请你单位及时到我所(天津市和平区新兴路52号)签收《社会保险费履行义务催告书》(津和税劝费催〔2025〕04)。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上述《社会保险费履行义务催告书》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社会保险费履行义务催告书》(津和税劝费催〔2025〕04号)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和平区税务局劝业场税务所

                            2025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