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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和平区税务局2025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6-06-10 16:5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和平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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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和平区税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津党发〔2021〕41号)、《和平区关于落实〈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津和党发〔2022〕12号)目标任务,以服务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提升税收治理效能为核心,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持续深化税收法治建设,为区域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税收法治保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和平区税务局党委深刻认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始终坚持党对法治税务建设的全面领导,将法治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抓实抓细。一是统筹谋划,高位部署。和平区税务局党委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税务建设纳入全局工作总体部署,与税收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履行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职能,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法治税务建设重点工作,部署法治税务建设重大任务。二是带头学法,示范引领。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头雁效应”,和平区税务局党委带头学法用法,带头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积极履行行政复议职责,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三是健全机制,强化保障。调整充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程序,将依法行政作为重点任务,形成局党委统一领导、法制部门组织协调、各业务部门齐抓共管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和平区税务局将法治要求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以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取得积极成效。

       (一)依法履行职能,服务发展大局更加有力

       一是依法组织税费收入。坚持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坚决杜绝“过头税费”,按照“干一看二望三”工作思路,扎实“干”好当前月度任务,同步“看”清下月收入形势,前瞻“望”明中长期趋势,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财力保障。二是规范税费政策落实。梳理重点政策执行落实情况,结合疑点提示清单,逐项开展风险自查,建立跨部门联动核查机制,形成风险防控合力。通过政策宣讲会、税企座谈会,提升纳税人政策理解度和申报准确性。三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行税务事项“网上办、自助办、协同办、一次办”,推进办税服务厅转型升级,优化“潮汐窗口”设置,推广“跨区域通办”服务,形成“导税精准分流、简事高效受理、疑难有效转接”的无缝衔接服务链条。

       (二)规范决策程序,行政执法水平有效提升

       一是强化合法性审核把关。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开展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审议,从执法主体、执法资格、案件事实、适用法律、执法程序、自由裁量等多角度出发,保障重大执法行为合规合法。二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落实,组织各部门贯彻落实《天津市税务系统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等“三项制度”配套文件。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智囊团作用,紧紧抓牢执法能力、执法方式建设,助推执法规范化不断优化升级。三是严格规范执行裁量基准。持续规范行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不断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注重税务行政处罚文书的规范性和说理性,努力保障行政处罚决定可预见、可信赖,防止权力滥用。充分考量违法行为的客观条件、主观动机、行为手段、影响后果、个案差异,避免出现处罚畸轻畸重情形,使纳税人缴费人在执法决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有效提升税务机关执法的权威性和纳税人遵从度。

       (三)化解矛盾纠纷,纳税人缴费人权益充分保障

       一是畅通权利救济渠道。依法高效办理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积极运用调解方式化解行政争议,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全年共有2人次撤销行政复议、1人次行政诉讼撤诉。二是健全诉求处理机制。依托“诉求共享平台”,打造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形成即时反馈、“1+N”协同处置、数据反哺三个特色子机制,将矛盾解决在源头、解决在初期,全年化解征纳矛盾纠纷40余起,日均处理复杂诉求能力提升40%,平均响应时效压缩60%。三是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从复议诉讼等案件源头入手,参与矛盾调处、涉法涉诉案件化解、突发事件处置、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发挥专业优势,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确保各类答复文书程序合法、内容规范。

       (四)夯实法治基础,依法治税能力全面提升

       一是高度重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以“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为目标,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组织行政执法队伍法治培训,严格执行税务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督促新录用公务员尽快取得执法资格,不断提升执法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二是加强公职律师梯队建设。累计选拔11名依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的干部加入公职律师队伍,协助处理重要法律事务、防范和应对法律风险。积极配合全市税务系统“津税精英律师”人才选拔,共有3名公职律师成功入选下一步选拔对象,其中1名公职律师在选拔中取得第一名的好成绩。三是开展模拟法庭推进以案释法。通过“沉浸执法+庭审观摩+角色代入”三维视角,选取税务行政处罚典型案例,完整还原法庭调查、质证辩论、宣判等司法环节,精准直击税务行政执法程序中的短板,推动税收法治培训从“课堂灌输”向“场景实战”转变,助力税务干部深挖税收行政执法的潜在风险及漏洞,模拟法庭活动受到天津市税务局领导的肯定。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执法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有待提高。执法程序、文书制作规范性有待加强。大数据、信息化技术在风险精准识别、执法过程监控等方面的应用深度和效能有待进一步挖掘。跨区域、跨部门协同执法机制需进一步顺畅。二是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需持续优化。普法形式创新不足,对新兴行业、重点群体的精准普法力度有待加大。普法宣传与纳税服务、政策落实的结合紧密度需进一步提升,以案释法的效果有待深化。三是法治人才梯队建设仍有待加强。具备法律专业背景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复合型法治人才仍显不足,公职律师队伍作用发挥的机制和平台有待进一步拓展。基层法制机构人员力量配备与法治工作任务匹配度需提升。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一是理论学习的系统性和转化应用效果有待加强,学用结合不够紧密;二是在税收改革任务紧、监管要求高的背景下,部分干部法治能力提升的速度未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挑战;三是法治工作创新意识和手段有待进一步激发,运用新技术赋能法治建设的能力需提升。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和平区税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锚定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补短板、强弱项、固根基、扬优势,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在深化理论武装上再下功夫,筑牢法治信仰之基

       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长期政治任务,纳入理论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开展法治专题研讨和实践活动,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引导全体干部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二)在提升执法效能上再求突破,彰显公平正义之力

       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进一步精准适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大力推广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开展模拟法庭等实战化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素养。

       (三)在优化营商环境上再出实招,提升便民利企之效

       对标一流,持续推进办税缴费便利化改革,拓展“非接触式”办税范围。加强政策落实的跟踪问效和精准辅导,确保政策红利充分释放。健全纳税人缴费人权利救济和争议化解机制,探索建立“线上+线下”调解模式,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四)在强化权力监督上再严要求,织密规范运行之网

       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深化政务公开,推进决策、执行、结果全过程公开。强化内控机制建设,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常态化督察审计。严肃执纪问责,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五)在夯实法治根基上再见实效,锻造素质过硬之军

       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完善公职律师管理和使用机制,搭建法治人才队伍实训平台。实施法治素养提升工程,开展分层分类精准培训。积极推荐优秀干部参加“津税精英律师”选拔,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法治工作队伍,激发推进法治建设的内生动力。

       新的一年,和平区税务局将守正创新争进位,加压奋进开新局,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努力在新的起点上开创和平区税收法治建设新局面,为谱写新时代天津税务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增添“和税”色彩。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和平区税务局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