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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河东区税务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3-30 11:4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河东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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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天津市河东区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通知》精神,坚持依法治税生命线原则,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年来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按照中共天津市河东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河东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作为重中之重。抓好“关键少数”,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2021年一季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首要一环,切实掌握基本内容、吃透基本精神、掌握核心要义,切实发挥党委对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工作的统筹推进作用。同时抓好传达学习,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精神内涵传达到每一名党员干部,引导党员干部带着感情学、原原本本学、结合实际学、围绕问题学、融会贯通学,不断提升落实各项要求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严格依法组织税费收入。面对经济发展下行压力加大、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持续影响的情况,主动把握大局,按照市局党委和区委区政府要求,坚决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科学分析税源增减趋势,扎扎实实地开展组织收入工作。

        (二)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的重大决策部署,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新、老政策落实落细落地,为企业渡过疫情难关,缓解经营压力提供了真真切切的帮助。

        (三)落实煤电保供企业和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税费缓缴。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好煤电保供和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政策,支持辖区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发展。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制定权限、备案制度、清理制度等进行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把起草、审查、公布和实施各个环节,切实加强对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做好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相关工作。2021年我局未发生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依法决策的要求和有关制度规定要求,严格依程序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依法决策内部机制,强化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上严格履行法定程序,提高行政决策的公信力和执行力,确保决策的效率和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

        (二)坚持集体讨论决定。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河东区税务局局长办公会议和局务会议制度》,按照制度要求,重要事项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科学决策,集体研究讨论,相关情况如实记录、整理形成《党委会议纪要》及《局长办公会议纪要》,严格落实决策,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三)提高决策的风险评估质量。加强合法性审查,对所有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先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不出现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悖的情况。同时强化对重大决策执行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对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和综合分析,制定相应的化解风险的处置预案。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稳步推进分类分级管理。持续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纳税人、缴费人分类分级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税收管理员制度(试行)》。在保持属地管理、税费入库级次不变的前提下,对纳税人和涉税事项进行科学分类,对税务机关各层级、各部门管理职责进行合理划分,运用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方法,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提升部分复杂涉税事项的管理层级,将有限的征管资源配置于税收风险或税收集中度高的纳税人,实施规范化、专业化、差异化管理。

        (二)落实税收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全面推进税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方面,通过市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及办税服务厅公示《行政执法公示事项清单》涉及区局的公示信息事项;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方面,配齐配强执法记录仪、建立约谈室;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方面,严格执行区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标准,保障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坚决防止粗放式、选择性、一刀切的随意执法。

        (三)严格规范税务行政处罚。推进柔性执法,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坚持在促进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依法纳税,提高纳税人遵从度的同时,不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有效运用说服教育、提示提醒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持续规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严格落实《京津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平稳过渡新旧裁量基准。严格落实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对于首次发生清单中所列事项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改正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为保障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办税服务厅各项工作平稳有序进行,提高办税服务厅风险防范和处置能力,将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降到最低,切实优化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体验,提升纳税人获得感和满意度,制定《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河东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保障措施等运行机制,提高应急预防、处置和指挥水平,最大限度地避免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最大程度地减少危害和影响。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快速响应纳税人诉求。加强60200080热线运行管理,督促坐席人员加强新政策学习,优化热线和部门间沟通机制,提高热线解答质效。全年累计服务纳税人近90000次,热线接通率达74.7%,来电占线回拨近20000次。

        (二)强化纳税服务投诉管理。优化投诉处理流程,依法及时响应纳税人合理诉求,加强投诉分析,对纳税人投诉事项按时办结。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运行,积极引导纳税人主动评价,组织相关部门落实差评处理流程,全年累计收到好评414723条,好评率99.99%。

        (三)加强复议和应诉管理。严格执行行政复议、诉讼法律法规,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解决税收争议主渠道作用,建立健全应诉机制,保障纳税人救济渠道畅通,严格执行法院判决,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妥善处理税务行政争议的职能。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总局、市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部署要求,聚焦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和纳税人关注焦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队伍、制度三个层次建设。2021年,河东区税务局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1528条,“天津河东税务”微信平台发布信息750条,通过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有效保障公众权益。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加快智慧税务建设。以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为契机,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拟定《河东区关于落实〈天津市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实施方案〉工作举措》,认真落实天津市税务局、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加快智慧税务建设,充分发挥推进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效促进纳税人税法遵从及优化营商环境再提升。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党领导下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加强以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建设,深入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市局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工作任务,研究河东区税务局依法治税工作重大问题,审议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做出依法治税决策部署,总揽和监督全局依法治税工作,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作用,推进税收法治建设。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河东区税务局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