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河东区税务局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发布时间:2025-08-18 15:1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河东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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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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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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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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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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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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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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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或涉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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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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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制定
方式及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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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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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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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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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河东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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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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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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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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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企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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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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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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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制定
(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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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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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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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河东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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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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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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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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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企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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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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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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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制定
(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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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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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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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河东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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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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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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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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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企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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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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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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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制定
(国务院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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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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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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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河东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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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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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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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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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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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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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件计收的收费标准为: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0件以下不收费;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1-30件(含30件)的部分,100元/件;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31件以上的,以10件为一档,每增加一档,收费标准提高100元/件。
2.按量计收的收费标准为:政府信息页数(A4及以下幅面纸张的单面为1页),30页以下(含30页)的,不收费;31-100页(含100页)的部分,10元/页;101-200页(含200页)的部分,20元/页;201页以上的部分,40元/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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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制定
(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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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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