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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河东区税务局中山门税务所催告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19 11:0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河东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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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名称:天津远景弘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120102MA06QLY83D):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文书内容见附件。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津东税中 强催 〔2025〕 1 号)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河东区税务局中山门税务所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