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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河东区税务局第三税务所关于送达天津市河东区帕豪门窗销售店(个体工商户)《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26 15:5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河东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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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东区帕豪门窗销售店(个体工商户)(纳税人识别号:92120102MA8271UR6E):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津东税三费通〔2026〕8号),文书内容详见附件。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上述《税务事项通知书》即视为送达。请你单位及时到天津市河东区税务局第三税务所签收文书。

       特此公告。

       附件:《税务事项通知书》津东税三费通〔2026〕8号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河东区税务局

       202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