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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河东区税务局中山门税务所检查通知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23 14:3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河东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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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名称:天津市佰达鸿邺科技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120102MA0703378G):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文书内容见附件。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税务检查通知书》(津东税中检通〔2026〕20号)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河东区税务局中山门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