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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阻止出境决定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09 10:1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河东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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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名称:天津红丹进出口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120102086584085R):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阻止出境决定书》,文书内容见附件。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阻止出境决定书》(津税阻〔2026〕255 号)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河东区税务局东新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