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抖音 | 客户端 | 微博 | 微信 |
|
| 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现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河东区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数据统计周期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天津市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s://tianjin.chinatax.gov.cn/11242000000/0100/010004/20250126140904456.shtml)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河东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六纬路151号,邮编:300170,电话:022-12366)。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河东区税务局严格按照税务总局、市税务局、区委区政府有关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深入践行"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持续优化公开机制,提升服务效能,切实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知情权与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全年通过网站、公众号等渠道发布各类信息约4575条,其中,通过门户网站发布涉税(费)公告信息、工作动态信息等130条,通过"天津河东税务"微信公众号发布推文445篇,在办税服务厅发放定制宣传手册4000份;此外,还通过短信平台向纳税人发送各类涉税提醒共计39万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 全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件,均为自然人申请。申请内容主要集中于税费政策文件、涉税业务咨询等领域,办理过程严格履行《条例》规定,所有申请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核机制,压实各部门信息采编职责,加强对外公开信息动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更新,确保税费信息时效性。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完善信息公开档案管理。 (四)平台渠道建设 持续深化"线上+线下"立体化公开格局,优化门户网站栏目设置,提升便民性。在微信公众号设置智能咨询、非接触式办税事项、热点专区等功能,方便用户获取各类税费信息。 (五)监督保障机制 动态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联络员职责清单,加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机制,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积极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重点讲解《条例》修订要点与典型案例。定期开展公开平台巡查,对信息更新滞后、内容表述不当等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公开工作规范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当前工作尚存不足:一方面部分政策解读以文字为主,图表、视频等产品占比偏低;另一方面各平台信息发布丰富性不足,内容质量尚待进一步优化。 下一步重点举措:一是推行"图文+短视频+直播"多元解读模式;二是切实提升对外公开信息质量,主动向潜在受益对象推送适配政策,实现从"人找政策"到"政策找人"的精准转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用,未发生需特别说明的其他情形。
|
|||||||||||||||||||||||||||||||||||||||||||||||||||||||||||||||||||||||||||||||||||||||||||||||||||||||||||||||||||||||||||||||||||||||||||||||||||||||||||||||||||||||||||||||||||||||||||||||||||||||||||||||||||||||||||||||||||||||||||||||||||||||||||||||||||||||||||||||||||||||||||||||||||||||||||||||||||||||||||||||||||||||||||
|
| 网站声明 | 网站管理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河东区税务局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六纬路151号 邮编:300170 电话:022-12366 |
| 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民主道16号 邮编:300010 税费咨询电话:022-12366 传真:022-24465601 |
| 网站标识码:bm290200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