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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机构
发布时间:2025-03-12 17:0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河西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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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 
       主要职能: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直接征收和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本单位纳税服务(含缴费服务,下同)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制度和规范;组织开展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办税服务和权益保护等工作;承担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热线等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服务渠道管理;承担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办理纳税服务投诉;落实涉税专业服务监管政策及制度。
       第二税务所 
       主要职能:负责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等工作。
       第三税务所 
       主要职能:负责特定行业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属地税务所7个,分别为大营门税务所、下瓦房税务所、尖山税务所、友谊路税务所、越秀路税务所、陈塘庄税务所、东海税务所。 
       主要职能:负责辖区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