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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河西区税务局陈塘庄税务所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津西税陈强催〔2026〕1号
发布时间:2026-01-13 16:2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河西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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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正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120103MA06XCYL35):

       本机关于2026年1月13日向你(单位)送达津西税陈通〔2026〕13号《税务事项通知书》(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不履行本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你单位欠缴应缴纳税款(大写):壹仟伍佰柒拾叁万肆仟零贰拾叁元肆角柒分(15,734,023.47)元,应于接到本催告书十日内携带相关资料到天津市河西区税务局(广东路65号)缴纳上述税款及相应滞纳金。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本机关将依法强制执行。你(单位)在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三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本机关将依法强制执行。

       你(单位)在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三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联系人:王永奇

       联系电话:88375382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越秀大厦B座10层

       执法人员(检查证号):于宁,王永奇(120103190108、120103190103)

 

二O二六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