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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河西区税务局关于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津西税通〔2026〕16377 号)》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25 16:3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河西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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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景明(纳税人识别号:120103xxxxxxxx3539)

       事由:平台内收入申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

       通知内容:你存在2026年第一季度互联网平台内自然人少申报缴纳税款的疑点,截止2026年8月18日,你仍未办理申报。限你于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将平台内报送收入6064110.33元进行申报。补申报后将相关资料报送至天津市河西区浦口道70号增1号。

       如你对上述收入信息有异议,请于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逾期未提出视为无异议。

       联系电话:022-23317320   

       税务机关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浦口道70号增1号

       因无法以直接、委托或邮寄方式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河西区税务局

202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