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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河西区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6 09:5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河西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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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告可从网站(http://tianjin.chinatax.gov.cn/11243000000/index.jsp)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河西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65号,邮编:300203,电话:022-23261900,传真:022-883753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河西区税务局严格遵循《条例》要求,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不断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提高税费优惠政策解读质量,依法依规开展规范化、标准化的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聚焦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推进线上线下全面讲解,开办22场线上“可视答疑”直播,观看人数1.2万余人次,实时解决问题152个,收集意见建议114条,21场纳税人学堂讲解覆盖1.8万人次。统一规范政策解答口径,实现“12366”一号对外,8月份起累计接通纳税缴费咨询电话超6万通。全年通过“征纳互动平台”线上解答纳税人疑难问题超3万次。创新政策推送方式,先后组织“税费服务体验师”“移动办公桌”等特色活动,将税费政策送到百姓身边。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工作原则,持续优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确保受理、流转、办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规范性和高效性。2024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已办结9件,1件被提起行政复议和诉讼。无结转至下一年度办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要求,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审查全覆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三级审核机制,多环节把控信息公开质量。定期开展保密知识培训和信息公开经验交流,提升全局干部保密意识和政府信息管理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多渠道开展宣传引导,门户网站及时发布最新涉税信息和新闻动态43篇次,在各级媒体开展宣传报道95篇次。充分利用“天津河西税务”微信公众号平台,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推送政策指南和操作指引247篇,分16批次推送税费政策信息9396条。

       (五)监督保障

       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网站公开信息的日常维护和监控,把好政治观、法律观、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协调局属各部门做好信息收集与更新,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完善与系统内外各单位的合作机制,通过相互交流工作经验、集体学习警示案例、互查互纠协同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499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1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1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1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1

0

1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税收政策信息专业性较强,基层税务部门刊发政策原文不便于纳税人缴费人理解。二是不同群体对信息的关注点存在差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受关注度不平衡。

       (二)改进措施

       一是持续拓展多元化政策解读机制,灵活运用图文、视频、直播等多种形式,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全面解读政策。二是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根据不同平台受众特色,分类投放信息产品,增强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专业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