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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河北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区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为目标,持续深化法治税务建设,为服务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主要工作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突破 区局党委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内容。通过专题研讨、辅导讲座、在线学习等多种形式,引导全局干部深刻领会其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年组织专题法治学习4次,覆盖全体干部职工。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将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与学习国家法律法规有机结合,教育引导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筑牢依法履职、廉洁从税的思想根基,确保税收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部门作用 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坚决贯彻组织收入原则,严守依法征收底线,不折不扣落实各项退税减税降费政策,确保政策红利精准直达市场主体,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全面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在“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上持续发力,推动税收职能作用更好发挥。深入实施数字化转型条件下的税费征管“强基工程”,一体推进依法治税、以数治税、从严治税。深度融入区域发展大局,持续推进税务京津同城化走深走实,有效服务区域经济建设和营商环境优化。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严格落实税收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坚决执行税务总局相关规定,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均需通过执法资格考试并取得行政执法证件后方可上岗,确保执法人员主体合法、资格有效。组建“小北律税人”法律人才团队,充分发挥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人员作用,带动提升全局法治素养,规范各个执法环节。 (四)健全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 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所有重大事项均提交局长办公会或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全面推行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前置审查机制,在重大合同签订、复杂涉税事项处理、争议化解等环节,充分听取专业法律意见,有效提升了决策的法治化水平。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全面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通过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及时公开执法主体、人员、依据、结果等信息;为一线执法人员更新执法记录仪,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对重大执法决定严格执行法制审核,确保每一项执法决定合法适当。统一执法尺度,全面应用《华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大力推行柔性执法,准确适用“首违不罚”清单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利用税收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营造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风险。修订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强化与区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市税务局的联动机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干部在舆情应对、系统故障、办税服务厅突发状况等场景下的依法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依法、有序、高效应对。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公平正义 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枫桥式”税务所建设。优化升级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功能,前移矛盾化解关口。认真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畅通复议渠道,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尊重并自觉履行司法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本年度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有效化解了行政争议。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构建内外结合的严密监督网络。对内依托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强化执法督察和内控监督,常态化开展税收执法案卷评查,运用内部控制监督平台扫描执法风险点。对外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畅通12366纳税服务热线、电子信箱等监督渠道。深化政务公开,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及时公开税费政策、执法信息、工作动态,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建设智慧税务 以“智慧税务”建设驱动法治效能提升。深化“两机制一中心”建设成果:征管智控机制使税源管理更精准、风险预警更及时;风险应对机制依托税收大数据,提升了对虚开骗税等违法行为的精准打击能力;完成转型升级的“税费服务中心”,通过优化服务动线、推广“非接触式”办税、提供智能化辅导,大幅提升了服务质效和纳税人办税体验,以技术革新筑牢了依法治税的支撑平台。 (十)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坚决扛起党委推进法治建设的主体责任。区局党委定期听取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绩效考核。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强化法治考察,营造了全局上下崇尚法治、践行法治的浓厚氛围。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人才的专业梯队建设有待加强 随着税收业务日益复杂和纳税人法治意识增强,对公职律师、法制审核人员等专业人才的需求持续增长。目前,区局具备法律职业资格和丰富实战经验的高端复合型人才仍相对不足,人才储备和培养机制有待进一步优化。 (二)执法方式创新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拓展 在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方面,部分干部的创新意识和能力有待提升,运用场景可以更丰富、更灵活。在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赋能执法监督和风险预警方面,尚有深化探索的空间。 (三)跨部门协同共治的效能有待提升 在与市场监管、公安、法院、银行等部门进行涉税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司法协作等方面,常态化、制度化的协同机制运行效率还需进一步提高,“精诚共治”的格局需持续巩固和深化。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有关情况 区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欣坚决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作为全局性、基础性工作紧抓不放。 (一)带头强化法治学习 坚持率先垂范,主持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专题学习,带头讲授法治党课,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谋划、部署、推进各项税收工作的根本遵循。 (二)牵头谋划部署 担任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组长,全年主持召开4次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重大执法决定,部署推动精确执法、矛盾化解等关键任务。 (三)严格依法决策 坚持重大决策必经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确保各项工作于法有据、程序正当。严格落实年度述法制度,将履行法治职责情况作为个人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四)强化督导落实 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汇报,对“三项制度”落实、公职律师作用发挥、执法风险防控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在区局落地见效。 四、2026年主要工作安排 2026年,区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聚焦问题补短板,围绕重点求突破,持续推动法治税务建设向纵深发展。 (一)在筑牢政治忠诚上再发力 持续加强政治机关建设,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教育引导全体干部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税收领域不折不扣落实。 (二)在提升执法效能上再优化 开展执法质量提升活动,针对新修订法律法规和复杂案件开展专项实训。探索建立执法案例库,推广标准化执法流程。深化智慧执法,拓展大数据在执法监督中的应用场景。 (三)在锻造法治铁军上再加强 鼓励干部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完善公职律师使用与激励保障机制。加强法制岗位人员与业务骨干的轮岗交流,培养更多懂业务、通法律的复合型人才。 (四)在深化协同共治上再突破 主动加强与发改委、检察院等部门的常态化协作,完善联席会议、信息互通等机制,推动构建权责清晰、运转高效的税费共治新格局,不断提升税收治理现代化水平,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篇章贡献更大税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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