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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可从网站(http://tianjin.chinatax.gov.cn/11245000000/index.jsp)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河北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建国道与胜利路交口瑞海大厦A座,邮编:300010 ,电话:022-24467055,传真:022-2446705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河北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贯穿全年的重点工作,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力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能力水平。 (一)强化组织保障 河北区税务局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税务部门提升公信力、执行力和税收治理能力的重要途径,坚持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督促、分管局领导亲自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责任体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准确、真实、规范。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法定职责、时限、方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 (二)加强平台建设 聚焦网站建设,持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依托河北区税务局网站主动发布税收资讯、税费服务、重点工作、通知公告、法治建设等信息。发挥新媒体平台传播优势,在“天津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运行维护上持续加力,创新制作“小北课堂”“小北听税”等栏目宣传重点税收政策。全年各类公开平台共发布信息1100余篇,累计阅读量达8.3万次,进一步密切纳税人缴费人与税务部门的互动交流。 (三)完善监督管理 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制度,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均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进行信息公开审查,并由专人负责发布。对所有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防止出现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等情况,杜绝失泄密风险。 (四)依法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 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落实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强化服务意识做好答复工作,依法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理合法的信息需求。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办结1件,剩余1件仍在办理中,未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费用,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度,河北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有序推进,围绕税收中心工作,紧盯重要时间节点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但是仍然存在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公开内容不够丰富、规范化制度不够完善等问题。 针对存在的各项问题,河北区税务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税务总局、市税务局相关工作制度,重点抓好以下方面的改进提升。 一是强化意识促公开。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密切联系群众、转变工作作风、推进任务落实的重要抓手,提升主动公开意识,及时、主动、准确发布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税收政策和重要工作动态,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进社会公众对税收工作的理解。 二是完善制度促公开。依法依规做好对外发布信息的保密审查和信息公开审查,准确把握是否属于政府信息、是否应该公开、以何种形式公开等问题,避免出现负面舆情。 三是提升能力促公开。建立培训常态化机制,经常性组织面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增强相关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沟通协调能力、政策把握能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妥有序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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