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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告可从网站(http://tianjin.chinatax.gov.cn/11245000000/index.jsp)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河北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建国道与胜利路交口瑞海大厦A座,邮编:300010,电话:022-24467055,传真:022-24467055)。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河北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条例》各项要求,围绕税收中心工作,结合实际情况,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 (一)主动公开 河北区税务局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全局重点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统筹税收工作实际,提高信息公开质量,聚焦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公众关注的涉税热点问题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依法向社会公开本机关领导简介、工作职能、机构设置、机构职能目录、政府采购等信息,全年通过河北区税务局网站发布工作动态33篇,通知公告5篇,政府采购信息公告7篇。着力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与人民网、区融媒体中心等外部平台开展密切合作,为税收工作高质量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依申请公开 全年累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件,上年结转1件,办结15件,另有1件结转下年办理。在办理和答复过程中严格履行规定程序,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均在法定时限内予以答复,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合理合法的信息需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 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程序,并指定专人负责发布,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不涉敏、无错误,牢牢守住信息安全的底线红线。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年内多次组织成员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探讨现存问题,精心谋划后续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运用各类信息公开载体,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在河北区税务局网站及时主动公开税收政策、工作动态等各类政府信息,保障群众知情权,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强化“天津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运行管理,全年发布政策解读、操作提示842篇,累计浏览8.4万次,持续增进社会公众对税收资讯的了解。 (五)监督保障 坚持主要领导亲自督促、分管领导靠前指挥、政务公开办公室牵头抓总、各部门各负其责的运行体系,形成分工合理、责任明确、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河北区税务局紧盯重要时间节点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有序推进,但是仍然存在信息公开时效性不足、公众参与程度不理想、信息质量有待提高等问题。 下一步,河北区税务局将持续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强化信息质量把控,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升信息公开队伍的文字应用能力,确保信息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内容精准,更好满足社会公众需求。二是提升信息公开服务水平,针对依申请公开事项频次显著提高的现实情况,健全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环节各项工作制度,加强与申请人沟通交流,提高工作规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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