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 | 客户端 | 微博 | 微信 |
|
首页 > |
一、行政复议 (一)适用范围 申请人对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河北区税务局的各派出机构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税务行政复议规则》有关规定向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河北区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二)申请方式 1.邮寄提交 邮寄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建国道瑞海大厦1号楼A座1101室 邮编:300010 收件人: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河北区税务局法制科 特别提示:请在信封上注明“行政复议申请”字样,通过EMS、挂号信或平邮的方式邮寄;邮件内请务必写清寄回地址和联系电话。 2.当面提交 接待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建国道瑞海大厦1号楼A座1101室法制科 接待时间:工作日8:30至12:00、14:00至17:00 3.互联网渠道提交 接收电子邮箱:hbqshwjfzk@tj.gov.cn 特别提示:请通过电子邮件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打包发送到接收电子邮箱。 二、行政赔偿 (一)适用范围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河北区税务局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请求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向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河北区税务局请求行政赔偿。 (二)申请方式 1.邮寄提交 邮寄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建国道瑞海大厦1号楼A座1101室 邮编:300010 收件人: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河北区税务局法制科 特别提示:请在信封上注明“行政赔偿申请”字样,通过EMS、挂号信或平邮的方式邮寄;邮件内请务必写清寄回地址和联系电话。 2.当面提交 接待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建国道瑞海大厦1号楼A座1101室法制科 接待时间:工作日8:30至12:00、14:00至17:00
|
![]() |
网站声明 | 网站管理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河北区税务局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建国道与胜利路交口瑞海大厦1号楼A座 邮编:300010 电话:022-24467055 |
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民主道16号 邮编:300010 税费咨询电话:022-12366 传真:022-24465601 |
网站标识码:bm2902000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