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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红桥区税务局第三税务所税务事项通知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25 13:4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红桥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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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红桥区旺兴宏百货经营部(92120106MA05UKH40A):

       因你(单位)登记的地址和联系方式与实际不符,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红桥区第三税务所税务事项通知书》(税务约谈) (津红税三税通〔2025〕6692号),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红桥区第三税务所税务事项通知书》(税务约谈)(津红税三税通〔2025〕66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