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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红桥区”网站(www.tjsat.gov.cn/11246000000/index.jsp)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红桥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24号,邮编:300130,电话:022-86524672,传真:022-86524672)。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红桥区税务局按照市局的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完善公开机制,规范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全年利用市税务局门户网红桥子站发布各类税收信息149条,利用红桥税务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税收信息、政策宣传信息376篇,利用短信群发系统发送通知、公告宣传等信息586388条。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健全组织机构。根据市局统一部署,区局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部署,办公室组织落实,专职人员具体办理,各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全力推进和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二是落实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结合工作实际,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措施,严格履行工作流程,确保每项制度和措施能够贯彻落实。规范短信平台运行管理,细化日常管理、系统维护、运行使用等工作职责和要求,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和科学化。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实效。组织干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熟练掌握政务公开相关内容,注重听取纳税人、缴费人的意见和建议,持续改进工作,积极落实考核常态化监督机制,着力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性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区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情况 2020年,区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情况。 (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区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积极性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存在内容简单、形式单一的现象,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三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加强。 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在区局范围内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全员信息公开意识。对直接参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工作质效。二是加大公开力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努力做到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断充实和完善,倡导积极、全面、合法、透明的政府信息,为纳税人提供及时、准确、实用的信息。三是拓展公开渠道。充分利用、发挥现有平台作用,大力推进电子政务信息工作,借助新闻媒体、短信群发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提升税法宣传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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