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中新天津生态城税务局关于送达百益胜(天津)流体制造有限公司《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拍卖/变卖适用)津城税 强拍 〔2026〕 2 号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23 15:5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中新天津生态城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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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益胜(天津)流体制造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120116559452753E)
鉴于你单位(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中新天津生态城国家动漫园文三路105号读者新媒体大厦A区773室)欠缴税款22,347.08元。我局于2026年3月4日向你单位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限期缴纳税款通知)津城税中通〔2026〕489号,你单位在限改期内未履行缴税义务。我局又于2026年04月03日向你单位送达《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津城税中 强催 〔2026〕 1 号)进行催告,你单位仍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欠缴税款、滞纳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第八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经国家税务总局中新天津生态城税务局局长批准,决定:对你单位名下土地依法予以拍卖或者变卖,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城镇土地使用税、滞纳金、及拍卖、变卖等相关费用。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附件:《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拍卖变卖适用)津城税 强拍 〔2026〕 2 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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