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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正式开始征收环境保护税。它的前身是排污费,主要针对在我国领域及管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行为征税。 应税污染物包括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 环境保护税也以税收的形式规范各类企业以实现达标排放,为打造优美生态环境,助力“美丽中国”做出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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