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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报告可从网站(https://tianjin.chinatax.gov.cn/11250000000/index.jsp)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东丽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先锋路与跃进路交口,邮编:300300,电话:022-84375082,传真:022-84375085)。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东丽区税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条例》及相关文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结合具体工作扎实推进,确保运行顺畅。 (一)主动公开 东丽区税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围绕税收工作主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不断加强对重大决策、重要政策的深度解读。对照最新权责清单全面梳理公开目录,及时更新各类信息,确保方向不偏、靶向精准。2025年,通过东丽区税务局网站发布通知公告、工作动态、人事任免、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等信息百余篇,利用文字图片、视频动画等方式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政策宣讲、纳税服务等方面信息近二百篇。 (二)依申请公开 东丽区税务局不断压实责任,积极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高效办理关于税收政策与涉税事项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确保《条例》规定执行到位。2025年,东丽区税务局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件,上年度结转4件,其中,14件已依法依规办理完毕,3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按照《条例》相关要求,清晰界定政府信息的范畴、内容、形式、程序及时限要求,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办理流程,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依法依规及时办理,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落在实处,坚决杜绝因各类情况影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质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5年,东丽区税务局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作为工作重点,不断加强对信息发布平台的常规监管,从优化平台机制入手,紧紧围绕目标任务、平台职责等方面,拓宽公开内容,回应群众关切,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真实性、合法性、便民性,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延伸。 (五)监督保障 2025年,东丽区税务局严格落实《条例》规定和上级部门工作要求,从提升工作人员履职能力出发,强化队伍素质,加强人员培训,进一步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力开展。同时,秉持内部自查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原则,畅通反馈渠道,积极征求意见,及时察觉风险事项,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东丽区税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公开形式较为单一、人员配备不够充分等问题。在未来的工作中,将继续完善机制,持续落实工作要求,不断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确保高质、高效、便捷地完成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其他处理”中2条为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本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其他结果”中1条为申请人主动撤回终止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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