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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网站(http://tianjin.chinatax.gov.cn/11251000000/index.jsp)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西青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柳口路43号,邮编:300380,电话:022-27393407,传真:022-27393407)。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西青区税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和信息公开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聚焦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公众需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指导思想,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添加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纳税服务融合,依法满足纳税人缴费人等社会公众对税务部门政府信息特别是执法信息公开的合理需求,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提升税收治理能力,促进纳税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一)主动公开 2022年,西青区税务局以网站为主要载体,主动公开机构设置、机构职能、领导简介、通知公告、工作动态、人事管理、办税厅所等基础信息,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公开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涉税公告等税务执法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西青区税务局严格落实《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压缩答复时间,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2022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按时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 西青区税务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要求,从严从细安排和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西青区税务局成立并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领导担任组长,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各部门作为成员单位予以积极配合,各司其职,形成了强有力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西青区税务局加强对网站管理,定期进行拉网式检查,联合纳税服务部门、信息中心做好网站维护和安全工作。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通过办税服务厅现场咨询解答,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画、发放税收政策宣传品,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税收政策宣传视频,“云服中心”座席专人接听、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小组“走出去”宣讲,“天津西青税务”微信公众号设置栏目及时推送、短信平台发送涉税短信等多种方式面向公众进行政务公开,积极做好税收政策、热点问题的宣传辅导工作,进一步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与纳税服务的有机融合,为社会公众高效、快捷、准确的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了便利。 (五)监督保障 西青区税务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流程,按照法定时限,及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内容发布审核、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规定,坚持“先审核后公开”,“谁公开谁审核、谁审核谁负责”,“一事一审”的原则,在确保政府信息安全的同时保障公民知情权,促进依法行政。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西青区税务局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也存在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信息公开的力度仍需加大等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西青区税务局制定有效措施加以改进:一是采取多种措施,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努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实效。对于纳税人缴费人等重点关注的税费政策问题按要求第一时间进行公开,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与纳税人缴费人进行充分良好的沟通交流辅导,确保税费政策落实到位。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科学评议、考核,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教育培训,切实树立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努力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三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的监督管理。严格遵守相关政策规定核定职责分工,优化操作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全面、准确,促进工作公开透明。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西青区税务局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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