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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告可从网站(http://tianjin.chinatax.gov.cn/11251000000/index.jsp)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西青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柳口路43号,邮编:300380,电话:022-27393407,传真:022-27393407)。 一、总体情况 2024年,西青区税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的有关规定,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层层夯实公开责任、切实提高公开质量、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全力推动西青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主动公开 2024年,通过外网网站发布工作动态54篇、通知公告15篇、领导简介7篇、政府采购信息15篇,从业务和行政方面向公众公开区局重点工作,主动接受公众监督;通过“天津西青税务”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信息268篇,其中原创信息62篇,通过天津日报、人民网等新闻媒体投稿刊发160篇。准确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切实增强工作透明度。 (二)依申请公开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和公开流程,依法依规受理公众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受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工作,严格进行保密和法制审查,做到程序规范,答复及时。2024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4件,其中,已办结21件,结转到下一年度3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制度规范,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程序,认真开展保密管理和公开信息保密审查,严格履行审查规定、审签程序,确保政务公开内容无涉及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事项,防止涉密事件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西青区税务局持续强化网站管理,定期对网站开展拉网式检查。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通过办税服务厅现场咨询解答,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画、发放政策宣传品,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政策宣传视频,“天津西青税务”微信公众号设置栏目及时推送等多种方式面向公众进行政务公开。 (五)监督保障 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机制,由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统筹、监督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和执行,定期对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审核和评估,确保政策高效执行,信息公开工作规范透明。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的反馈和监督,社会公众可通过电话、线上平台、来信来访等渠道,对信息公开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西青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如申请人信息描述比较笼统不够明确等。 2025年,西青区税务局将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一是明确各项重点任务、主办部门和会办部门,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完成。二是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提升信息公开的服务质量。在全局范围内开展《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相关规定的学习,增强承办部门的主观能动性,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充分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知情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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