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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一)行政执法主体基本情况 按照部门职责划分,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北辰区税务局执法主体有第一税务所、第二税务所、天穆税务所、北仓税务所、双街税务所、青光税务所、宜兴埠税务所、小淀税务所、西堤头税务所。 (二)行政执法人员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底前,北辰区税务局在职干部共366人,其中342人为持证执法人员。 行政执法案件情况 2025年,北辰区税务局受理审批增值税最高开票限额行政许可量较2024年略有下降,落实“首违不罚”“裁量基准”等行政执法案件数量较2024年有所上升。原因为:2025年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天津市税务局部署要求,北辰区税务局深入实施数字化转型条件下的税费征管“强基工程”,征管数据基础质量、风险防控基础能力、税源管理基础支撑、队伍建设基础保障和税费服务基础能力不断加强,提升了税收治理的精准度。 (四)行政执法年度计划完成情况 北辰区税务局年初制定行政执法计划,全年严格按照计划开展工作。有序推进执法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强法制审核力量,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打造过硬税收法治建设队伍,进一步提升税务执法公信力,为税收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1.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税务执法信息,确保税务执法透明。二是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保障税务执法人员依法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推动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按照《天津市税务系统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推进执法质量提升工作。一是完善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加大京津冀三地重点领域执法协作力度,提升税收执法工作质效。二是认真落实税收征收管理法、发票管理办法,夯实税务行政裁量权制度基础。三是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推动税务干部提升责任意识,明责履职、规范执法。 3.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一是规范涉企检查程序,下发《税务行政执法手段常见法律风险防范指导手册》等,规范一线执法人员涉企检查行为。二是探索推行税务联合检查、协作检查,推进非现场税务检查、智慧税务监管,切实减少入企检查频次。三是健全以“信用+风险”监管为基础的“双随机、一公开”税收监管工作机制,对辖区企业分级分类动态管理,切实做到“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 4.落实裁量基准。严格落实《华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京津冀税务行政强制裁量基准(试行)》,组织学习培训、加强内部指导,规范裁量基准适用情形,推动税务行政执法标准统一。 5.积极推进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纳税人缴费人、行业协会、社会中介组织代表等作为特约监督员,围绕贯彻落实税费政策、税务执法、税风税纪等重点开展工作监督,将社会监督力量转化为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强大动能。 (二)本领域重点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重点领域税收治理。聚焦发票管理、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等开展执法检查,构筑涉税风险防控防线。深化税惠赋能发展,把牢减免税政策适用管理关口,规范政策享受,维护税收秩序,构建公平有序市场环境。 2.推进税务京津同城化重点项目。推动京津冀涉税事项“同事同标”,维护税收法治公平。组建政策专家、业务骨干、税管专员构成调研服务专班,以服务“直通车”形式对重点税源企业开展调研,在政策适用、合规经营、风险预警等方面精准辅导,助力企业向“稳”而行。 (三)创新执法方式情况 积极探索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引入说理式执法、开展欠税风险预警提醒性约谈、推进“首违不罚”制度,探索“轻微违法不罚”,使税务执法既有力度又显温度,推动构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持续推进发票电子化改革,探索建立医疗系统及物业管理“支付即开票”创新场景,降低人工开票成本,提升群众体验感和满意度。 (四)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依季度发布学法计划,组织年度网上学法用法。鼓励在职在编人员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不断充实专业化法治队伍。成立依法治税专业团队,开展立法建言、法条解读、案例申报、论文撰写等实践锻炼,为税收法治建设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五)执法监督情况 健全执法监督体系,严格落实执法资格管理、法制审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拓宽渠道接受群众监督。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对门户网站、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内容定期评估、实时更新,切实增强税务执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三、存在问题 一是税务执法力度有待强化,在强化监管、营造公平法治的税收秩序上尚需深化提升。二是在执法队伍管理方面,部分执法人员对执法风险的预见性和敏感性仍需加强,对复杂案件法律适用的把握能力有待提升。三是在执法体制机制方面,跨领域、跨部门执法数据交互机制尚需健全完善。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稳步实施行动计划,有效提升执法质量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序推进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从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加快构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健全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科技保障体系、强化行政执法保障能力等六个方面持续做好行政执法质量提升工作。 (二)贯彻税收法定原则,营造法治公平税收环境 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不断增强税务干部依法征税意识,积极引导纳税人提升税法遵从度。严肃依法依规履职尽责,确保执法权力在制度框架内规范运行。持续深化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行,切实提升法制审核质效。审慎依法运用税收优先权、代位权等,有效维护国家税款安全,构建法治化、可预期的税收营商环境。 (三)夯实基层执法基础,提升行政执法规范水平 开展税收征管权力事项综合评估,持续优化税务行政执法操作指引,为基层规范执法提供标准化工具。定期对已办结案件和典型案例开展剖析,针对共性问题发布风险提示。围绕高频风险点和法律适用问题,开展专题研究和培训,提升税务人员综合执法能力。 (四)精准落地税收政策,护航经营主体健康发展 发挥税务部门职能作用,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这一“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题,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税收营商环境,持续引导企业合规经营,助力经营主体发展壮大。不折不扣落实好税费政策,依法严厉打击违规享受、恶意骗享税费优惠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法治公平的税收经济秩序。 (五)聚焦高质量发展目标,持续推进区域协同治理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十五五”规划建议有关“促进区域联动发展”的重要要求,厚植税收法治公平理念,推动京津冀涉税事项“同事同标”,围绕税收政策协同、征管服务优化、信息共享互通等关键领域,强化部门协作、精准监管,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税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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