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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北辰区税务局宜兴埠税务所关于送达戴学静《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14 15:0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北辰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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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学静:(纳税人识别号:120106********6027)

       现向你公告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津辰税宜限改〔2026〕6004号),文书内容见附件。

       请你及时到我所(天津市北辰区津围公路小淀医院斜对面)签收《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津辰税宜限改〔2026〕6004号)。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上述《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津辰税宜限改〔2026〕6004号)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北辰区税务局宜兴埠税务所

       2026年9月14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北辰区税务局宜兴埠税务所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津辰税宜限改〔2026〕6004号

        

戴学静:(纳税人识别号:120106********6027)

       你2017年转让天津丰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股权,但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税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1〕第49号)第二十五条、第六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一条。限你于2026年8月7日前向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北辰区税务局办理纳税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北辰区税务局宜兴埠税务所

       二O二六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