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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宁河区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6 10:2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宁河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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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告可从网站(http://tianjin.chinatax.gov.cn)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宁河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道光明路39号,邮编:301500,电话:022-69593206,传真:022-69591542)。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宁河区税务局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在市局党委和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局上下守正创新,踔厉奋发,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断优化政务公开内容创新举措,深化公开内容、强化公开作用、提升公开质效,稳妥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一)踔厉奋发,积极做好主动公开

       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做好税务机关机构信息和权责清单公开,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拓宽主动公开渠道。通过办税服务厅、区局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主动公开最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和征管纳服信息,借助图文、视频等形式进行通俗化、形象化、多元化的解读公开,回应关切问题,解答政策疑问,提高纳税人对税收政策的知晓率、理解度。

       (二)依法依规,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

       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相关规定,持续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按照工作流程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的标准化和法治化水平。2024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6件申请均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查、处理和答复,按时答复率100%。

       (三)精准发力,强化政府信息管理

       精准发力,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政府信息发布和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等机制。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的分类规范管理。定期对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及时更新过期或不准确的消息,第一时间修改和完善,并通过政府网站规范发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更新。

       (四)规范公开,优化公开平台建设

       严格依照市局统一部署维护好天津市税务局网站子站,及时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积极响应宁河区政府政务公开网站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信息发布管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模式,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全面覆盖。

       (五)高效务实,主动落实监督保障

       做好保障工作和监督检查,持续优化政府网站栏目设置和集约化平台升级改造,梳理信息公开目录,强化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源作用,确保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内容发布全面、准确、权威、及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24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

0

0

0

0

0

5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区局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探索,成效显著。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如信息公开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渠道较为单一等。针对上述问题,区局将积极改善,做好整改。

       (一) 优化夯实信息公开基础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强化政务信息公开保障条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日常维护和检查,及时更新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持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 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按照“信息公开与保密审核相结合,强化信息发布审核”的总体要求,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目录。依照市局党委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持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推进信息公开提质增效。

       (三) 深入推进政策解读回应关切

       积极开展视频解读、短视频、集中政策宣讲等多种形式多个维度的解读,对政策施行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持续跟踪解读、多轮解读,对较为集中的内容进行针对性地解答,认真回应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