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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报告可从网站(http://tianjin.chinatax.gov.cn)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宁河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道光明路39号,邮编:301500,电话:022-12366,传真:022-69591542)。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宁河区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局党委和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不断优化政务公开内容创新举措,深化公开内容、强化公开作用、提升公开质效,稳妥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全面提升税收工作透明度和依法治税水平。 (一)拓展主动公开维度,提升服务效能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围绕社会公众和纳税人缴费人关切,持续拓展深化主动公开内容与范围。积极运用“宁河税务”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定期发布政策图解、通知公告,回应社会公众关切问题。在办税服务厅、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摆放最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册,及时解答政策疑问,提高社会公众对税收政策的知晓率、理解度。 (二)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确保依法合规 2025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均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相关规定,按照工作流程做好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按时答复率100%。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筑牢安全防线 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的全流程管理,确保信息准确、规范、安全。根据工作实际,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行动态更新,确保信息公开重点突出、内容明确。根据区局机构调整与人员配置情况,优化区局政务公开办公室工作机制与人员构成,进一步强化了组织保障。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先审查,后公开”原则,所有拟公开信息均需经过承办部门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双重保密审查,杜绝泄密风险隐患。 (四)优化公开平台建设,畅通申请渠道 严格依照市局统一部署维护好天津市税务局网站子站,及时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确保申请渠道便捷畅通。按照宁河区政府政务公开网站的相关要求,及时公开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行政执法等情况,全面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主动落实监督保障,完善考核督导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绩效考评体系,定期开展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在进行依申请公开事项回复时,明确公布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监督救济途径,持续提升税收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区局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探索,成效显著。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公开内容有待深化,政策解读形式以文字为主,图文、视频等通俗化、多样化解读有待加强。针对上述问题,区局将积极改善,做好整改。 (一)进一步提高公开的规范性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强化政务信息公开保障条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日常维护和检查,及时更新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持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 (二)进一步拓展公开的多元性 通过办税服务厅、区局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主动公开最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和征管纳服信息,借助图文、视频等形式进行通俗化、形象化、多元化的解读公开,回应关切问题,解答政策疑问,提高纳税人对税收政策的知晓率、理解度。 (三)进一步增强公开的时效性 优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内部流程,建立信息生成、审核与发布的快速通道,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压缩各环节流转时间,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响应速度,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及时获取所需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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